******城市管理监督局: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靖西市龙潭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靖城管函〔2024〕6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水生态现状,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同意靖西市龙潭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10-451081-04-01-779933。
三、项目建设单位:******城市管理监督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靖西市新靖镇龙潭河上游城区内沿龙潭河上游大龙潭水库南侧至靖西旅游集散中心段。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改造范围长约4公里,包括河道两侧宽约20至125米区域范围内。主要进行驳岸修复、河道疏浚、生态修复及环境提升、新建健身绿道与活动场地,以及建设沿岸安全栏杆、照明路灯、运动健身等设施。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702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22个月,建设期限为2024年11月至2026年8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