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中成药全国联采的整体情况,取得哪些成果?
答:按照国家医保局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湖北省医保局继牵头19省联采、30省联采后,今年牵头所有省份组成全国联采,持续推进中成药联盟采购工作。此次全国联采涉及第一批中成药集采的接续和全国扩围,以及第三批中成药集采纳入的新品种,两个批次共37个采购组54个品种175个药品,有4.2万余家医药机构填报了历史采购量和需求采购量,涉及超300亿元的中成药销售市场。12月30日,在湖北召开现场报价信息公开大会,共有387家企业、510个代表品参与现场竞争,297家企业、373个代表品中选,中选率达75%。中选剂型规格齐全,当前临床使用的主流产品大多中选,可有效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医疗机构采购金额和本次集采结果测算,全国每年可节约药品费用超百亿元,人民群众用药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二、实施中成药全国联采有哪些重要的背景和意义?
答:中成药集采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民生工作,事关人民福祉的提升,事关医保资金的科学合理支出,事关医药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自2018年以来,国家先后开展了10批次全国性药品带量采购以及5批次耗材带量采购。随着国家组织化药集采工作不断深入、成熟,湖北医保局按照国家医保局提出的“集采改革无禁区,行业的特殊性并不是虚高药价避风港”理念,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从2021年开始实施中成药集采的破冰之举,中成药集采从研讨、酝酿层面进入实质性的启动阶段,通过实施地区扩围和增加新品的方式,相继开展第二批、第三批集采以及首批的扩围接续,常态化推进中成药全国联采,致力于实现“应采尽采”的集采目标,最大程度惠及人民群众。
三、业界说中成药集采困难,那么痛点难点到底在哪?
答:中医“一源多流”的学术及文化特色,是其独特之处亦是集采难点。与化药集采相比,一是中成药呈现品多、面广、分布散的特点,集采完全覆盖难。全国省级平台采购的中成药就有3000多个品种,涉及5000余个通用名、7800多个品规、2万多个产品,受不同中医流派、地区、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影响,中成药配备品种分布散而广,导致集采覆盖难度非常之大;二是中成药“独家”产品多、集中度高,集采议价难。全国省级平台采购排名前50的中成药品种中,独家品种就占了34个。独家产品多、集中度高导致中成药集采产品替代性弱,企业降价动力不足,集采议价难;三是部分同名中成药同品规价差较大,集采竞价难。同品规最高价是最低价的10倍以上,例如银杏叶口服剂型,50多家企业生产,同品规下最高价格达到50元以上,最低价格不足5元,竞价规则如不当则易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四是中成药并无明确、完善质量评价标准,集采质量评价难。这也是中成药集采的最大难点,中成药缺乏开展化药一致性评价的学科理论基础和实践应用条件,长期以来质量层次缺乏统一认定标准。且不同治疗领域的中成药质量成熟度不一致,即便是同方同名的中成药,是否为道地药材、制备工艺等的差异都会影响中成药品质。对于中成药来说,要对这些不同原材料、不同配比、不同工艺、不同效用的药品,评价其质量标准较困难。
四、面对中成药集采的这些难点,如何科学的去解决?
答:在国家医保局指导下,湖北省医保局会同业内专家学者,在进行大量数据分析基础上,深入行业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研讨,征求各界意见,与联盟省份不断沟通协调,持续完善中成药集采方案。整个集采工作按照国家局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以中医药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全国医疗机构采购中成药相关数据分析为突破口,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规则为原则,充分考虑集采质量评价难、集采议价难、集采竞价难等集采难点,逐步探索出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符合中成药特点和独特属性的集中带量采购模式。
其一,合并集采解决独家难点。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文件为政策支撑,对同方同名、同方异名和异方异名中成药及相关药品,基于临床可替代性进行合并集采,解决独家品种过多且不利于竞价的难点。
其二,分组竞争确保临床使用。鉴于中成药市场份额集中与离散并存的现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大小,分单元竞争,既形成良性竞争,又使得人民群众和医疗机构认可度高的品牌能够稳定市场供应,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
其三,运用综合指标构建评价体系。采取综合竞争方式,注重企业自身降幅以及医疗机构认可度、企业排名、创新能力、药材品质、供应保障、信用评价、质量安全等全方位综合考量,解决质量评价难题。其中,将上万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选择作为指标反映临床疗效及受欢迎程度,克服中成药无统一质量疗效标准的难题。
其四,品内品间竞争破除围标。采取“先入围再排序后中选”原则设置品内和品间竞争规则,同品种内需入围竞争,不同品种间在入围基础上整体排序竞争,防范企业降价惰性,避免合谋围标可能。
其五,缩小价差突出价格治理。引导原来价格高的产品多降价,原来价格低的产品少降价。申报环节同企业品种需符合比价关系,消化各省平台价差;入围环节对高价药初始价格打折降价,缩小初始价差;竞价环节引入日均费用均值,纠正偏离价差;中选环节采用三倍上限,降低中选价差。
其六,增补中选支持中医药发展。对日均治疗费用最低、市场份额大临床认可度高、技术指标满分的优质中成药企业产品以及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给予增补中选机会,促进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五、关于药品,老百姓最关注的是价格和质量。那么在这一方面,具体有哪些措施来保障“降价不降质”呢?
答:药品质量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生命健康,“降价不降质”这一点确实非常重要。所以,关于质量问题,我们是零容忍,设置了“一票否决权”。规则规定药品申报企业若在省级及以上药监部门质量抽样检测公告存在申报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情况,其技术评价得分将全部扣减,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执行层面构建了更为紧密的联席会议机制,联盟地区医保部门协同药监、经信、卫健等多部门保障中选药品能够保质保量的落地执行,药监部门将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不定期对中选品种、中选企业原料采购与生产质量进行抽检或飞行检查,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
六、中成药集采对于当下的影响已经清晰可见,但对于未来又会产生哪些深远的影响呢?
答:中成药集采将带来的影响必然是持续而深远的。第一,逐步形成了中成药集采模式,并不断迭代优化;第二,中成药品类多、用途广,属于老百姓常用药,覆盖人群很广,使用率很高,而且疗程较长。通过以量换价,将很大程度上减轻患者负担,更体现中国传统医药的优势,惠及到大量普通人群;第三,通过集采方式降低了企业营销成本,有利于挤掉药品流通环节不合理“水分”,净化市场环境;第四,随着集采工作不断深入,有利于推动行业在竞争中提高集中度,促进产品创新升级;第五,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质量保障措施,一方面保障了老百姓的用药安全,另一方面倒逼企业重视生产质量。从长远来看,促进中医药行业统一标准进一步完善,对于中医药行业的规范化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