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地点:靖西市新靖镇崇德村个烈屯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10万吨公路用沥青混凝土
公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陆兴华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