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进一步推动《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落地见效,2024年11月7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支持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资源局面向社会征集优先收回收购因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资源局将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土地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人民政府批准确认,并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收回收购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百色市田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
莫忠作 ******????????????????
农祥甜******505
******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